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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度第二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市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滁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地排查上报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分析评估,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滁州市宏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滁州市星冠服饰有限公司、昇兴(安徽)包装有限公司等27项重大安全隐患(具体见附件)实行市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同时,要加强对隐患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监控,落实防范措施,严防隐患整改消除前或整改过程中引发安全事故。市安委办将对隐患整改情况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隐患治理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督办不力,监管不严,弄虚作假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隐患整改结束后,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统一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对挂牌隐患逐项验收销号。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075686,传真:3075689。
附件:
2016年度第二批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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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8月25日
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抄:市委、市政府
责任编辑:陈姝妤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6/0829/27372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