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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5岁女孩被抢案”开庭 三名嫌犯获刑并处罚金

三名被告昨日在太和县法院受审。(法院供图)

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 今年1月3日下午3时许,阜阳市太和县郭庙乡吴腰庄5岁女孩朵朵(化名)在村口玩耍时,被两名“摩托男”抢走,此事引发全国关注。最终,三名嫌犯落网,朵朵被成功解救。昨天上午,三名嫌犯在太和县法院受审。法庭当庭作出判决:因犯拐卖儿童罪,范某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万元;王某兰(女)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王某军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回顾:两男子大白天“飞车抢人”

1月3日下午,太和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立案侦查。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领导坐镇一线指挥,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为了尽快解救女童,警方很快发布公告,将两名骑摩托车男子的体貌特征和朵朵的情况公之于众,鼓励群众提供线索,悬赏10万追凶。

经过56个小时惊心动魄的追捕,转战皖、豫、冀600余公里,5日深夜11时许,警方在河北邯郸成功将朵朵解救,三名嫌犯也先后落网。

太和县政府披露了案件相关情况:三名嫌犯分别是河北省邯郸市涉县人王某军、王某兰(女)和安徽太和人范某。王某兰今年51岁,在邯郸经营一家面馆;王某军27岁,是王某兰的亲戚;范某42岁,在王某兰的面馆打工。

为牟取私利,三名嫌犯早就预谋实施拐骗儿童的犯罪行为。三人分工明确,两名男子负责寻找目标和拐骗儿童,王某兰则负责提供藏身场所和联系买家。

警方介绍,1月3日上午,王某军和范某一直在太和县几个村庄游荡,伺机物色作案对象。当天下午3时许,他们在太和县郭庙乡吴腰庄看到了玩耍的朵朵,遂以问路为名,将其抢走。据悉,嫌疑人在逃亡途中剪短了朵朵的头发,还给她买了新衣服。

庭审:孩子年龄偏大没被收养

昨天上午9点,三名被告范某、王某兰和王某军在太和县法院受审。

法院审理查明,范某通过网络与王某兰相识,遂来到河北涉县与王某兰租房共同生活,后结识王某军。

2015年底,王某兰得知吕某生的表妹桑某芳打算收养一名女孩,并愿意支付五万元抚养费。同年12月31日,王某兰告知范某,有人愿出五万元买个女孩。两人商议由范某到安徽太和县寻找女孩予以贩卖。范某表示一人无法完成,王某兰又找来亲戚王某军,安排他陪同范某赶往太和。

2016年1月2日,范某将到太和寻找女童予以贩卖的事情告诉王某军。王某军遂电话联系王某兰,王某兰告知一切听从范某安排,并承诺事后给王某军5000元报酬。1月3日,两人在太和县郭庙乡吴腰庄抢走了朵朵。返回河北途中,范某多次与王某兰电话联系,表示小孩已到手。

1月4日,在王某兰的带领下,两名嫌犯带着朵朵来到吕某生家。吕某生与桑某芳电话联系后,桑某芳夫妇以孩子年龄较大、无户口为由拒绝收养。

宣判:三名嫌犯获刑并处罚金

昨天,经过三个小时庭审,太和县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因犯拐卖儿童罪,范某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万元;王某兰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王某军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太和县法院有关人员表示,此案被告人以出卖为目的,当街借问路为名,使用暴力手段抢夺女童的犯罪行为十分恶劣,严重损害了女童的身心健康,并给其家人带来深深的伤害,给当地社会治安带来极大隐患。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太和县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严惩。

法院宣判后,被告人范某、王某军当庭表示不上诉。二人均称,自己的行为给朵朵及其家人带来伤害,触犯法律,有违良知,自愿认罪。不过,被告人王某兰称不服法院判决,当庭表示上诉。

昨天晚上,记者联系上女童一位亲戚。他告诉记者,孩子的父亲在北京收破烂,孩子现在很好,非常乖巧懂事。这个暑假还和爸爸妈妈到北京去了。开学的时候应该就能回来,感谢大家的关心。

李正峰 安甲甲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王振宇 钟虹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6/0824/2726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