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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陌路”父子 法院调解“融冰”
本网讯近日,全椒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案,五年没履行赡养义务的儿子,经法院调解后与父母冰释前嫌。
据悉,老陈夫妻有两个儿子,他们与小儿子同住,和大儿子五年没有来往。原来,大儿子常年在外打工,没尽到为人子应尽的赡养义务,导致父子之间形同陌路,老两口一气之下将大儿子告上法庭。立案第二天,法官驱车四十里找到了大儿子陈某。据陈某解释,他家里经济困难,加之自己的孩子还小,经济压力很大,没有能力赡养父母。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从法理和人情上做陈某的思想工作,最终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第二天便带着东西去看望父母,并给了父母1000元的费用,同时保证今后一定尽到赡养义务。老两口也谅解了儿子,长达五年的家庭矛盾被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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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1/0420/2520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