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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救援收费有些高

滁城某市民:自己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交警联系拖车,但收取拖车费及停车费200元,收费是不是有些高?

市发改委(物价局):按照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从2015年9月1日起公路和城市道路救援收费已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各救援单位可以根据救援成本费用情况自主定价。道路清障救援服务单位应本着双方自愿有偿原则,不得强行服务、强制收费。    (记者杨 凡)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6/0304/2502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