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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矛盾纠纷 建设和谐滁州
诉调对接
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
矛盾就像一个结,打开结的方式多种多样。如今,诉讼已不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唯一途径。去年3月,全椒县人民法院出台规定,要求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小额债务、劳动关系、人身伤害赔偿等12类矛盾纠纷案件在立案前必须进行调解,坚持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诉调无缝对接新机制。
诉调对接,指矛盾纠纷调处中的诉讼方式与非诉讼方式相衔接。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民事纠纷,我市积极推动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市中院和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办法》,建立人民调解告知制度等六项制度,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衔接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这一非诉手段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有优势。
此外,市中院积极探索行业性诉调对接机制,与市保险协会建立道交案件诉调对接机制,与劳动争议仲裁中心、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行业协会等加强合作,强化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近日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专设调解室,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其他调解组织进驻法院开展调解工作提供平台,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
第三方调解
解决医疗纠纷新途径
近年来,随着滁州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医疗服务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因医疗产生的纠纷频发。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我市在化解医疗纠纷中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先后出台了《滁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工作的意见》《滁州市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工作实施办法》《滁州市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细则》等文件,创新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目前全市8个县(市、区)和市直全部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实现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全覆盖,初步形成了医疗纠纷的预警防范、应急处置、部门协作、第三方调解、保险理赔、两代表一委员联系和效能督查工作机制。医疗纠纷调解的执行力得到强化,各部门的协作增强,医调委的公信力得到提升,成为医患双方的重要依靠和信赖。
“医调委调节医疗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其办公场所、工作经费、人员补贴等,由市、县两级财政予以保障”,市司法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2014年,全市未发生一起患方采取过激手段无理要求巨额赔偿、“医闹”等现象;全年成功调解的186起医疗纠纷案件,全部做到了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依法理赔,有效地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警民联调
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014年5月,南谯区沙河镇被滁州市确定为全市土地确权试点镇。在启动确权工作之前,该镇组织了摸底调查,全镇仅因土地确权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有860余起,新旧矛盾一起涌来。面对这样的局面,该镇司法部门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以土地确权试点为契机,建立健全以“警民联调”为重点的矛盾纠纷综合调处机制。在司法所和派出所各设一间警民联调工作室,两所联合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在萌芽状态。
警民联调,是公安派出所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对民事纠纷、治安纠纷的联合调解,是人民调解工作向公安机关的延伸。一直以来,公安派出所每天都要疲于应付大量的非警务纠纷,同时,传统的治安调解已满足不了群众对调解的需求,警民联调机制便应运而生。
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市各地公安机关与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建成警民联调室113个,通过警民联调方式,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提高调解工作效能、完善矛盾调处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5月,全市公安机关受理各类有效治安纠纷15343起,转警民联设室处理1480起,调处成功1451起,成功率97%,既有效拓宽了人民调解领域,矛盾纠纷得到了较好的化解,同时又为“一线用警”缓解了压力。
近年来,我市积极构筑人民调解平台,扎实开展人民调解防护网建设工程,推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做了大量有益探索,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为和谐滁州、平安滁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6月底,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计1462个,人民调解员8217人。2014年度,全市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4%,协议履行率达到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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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hipin.chuzhou.cn/2015/0901/21180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