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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制度 高效维权

在凤凰西路上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楼门口悬挂的牌子十分醒目,走进细探,每间办公室门上都清晰标注了名称,立案庭、调解室、档案室、接待室、监控室、文印室和仲裁庭,一应俱全。办公室设备齐全,仲裁员服装统一,审理案件全部实现了当庭由书记员电脑记录现场打印,办公的现代化程度和规范化水平都上了一个大大的台阶。

“仲裁院成立之前,是以仲裁委员会下面的仲裁办名义来办案的,现在有了国家规定的专门从事办案的实体化机构,就大大方便了劳动者找到仲裁维权的场所和专人,提升了仲裁机构的公信力和仲裁工作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地位。”在采访中,市人社局副调研员朱邦邻告诉记者,目前,全市各县区除了凤阳之外,都已建立县级仲裁院,拥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均设仲裁庭、调解室、档案室、监控室等,办案经费由同级财政保证,群众免费维权。

市劳动仲裁院成立以后,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内部工作制度,配备了7名办案人员,加强了仲裁员队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了提高劳动争议案件质量,市仲裁院与法院加强裁审衔接,力求裁审统一。在每年召开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总结和典型案例研讨会中,还特别邀请市中级、两区法院参会,进一步统一仲裁和法院的裁审尺度,杜绝“同案不同裁,同市不同裁,同委不同裁”现象。

仲裁院的成立为劳动者维权创建了方便之门,申请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截至8月上旬,市仲裁院依法处理案件308件,接近去年全年案件数量;维权涉及职工1399人,其中农民工504人,共为职工处理劳动报酬8568万余元,工伤待遇4213万元,社会保险1858万元,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181万元。

创新制度,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在采访中,市仲裁院仲裁员吴浩告诉记者,虽然面临案多人少的矛盾,但是工作人员们努力做到热情服务每一位维权者,在工作中总结出一套“六心办案原则”,即“受案解答要耐心,分析案情要细心,协商调解用真心,裁决案件要公心,帮解弱者献爱心,案结事了皆欢心。”力争做到案件少出失实之错,减少当事双方的矛盾争执。

今年6月14日,仲裁院在申请人娄某的家中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流动仲裁庭。原来娄某在被申请人滁州市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工作时,因墙倒砸伤腿骨,治疗期间无法行动。为了方便当事人,也能让申请人早点拿到赔偿金,仲裁院征求双方同意,将仲裁庭设在了娄某的家中。在3名骨干仲裁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了经济补偿金4万元。

这是仲裁院创新办案方法的一个生动实践。除了把仲裁庭庭审过程搬到社区、群众家中去的派出庭、流动庭办案模式,仲裁院还实行了一系列优化便民模式的创新举措。遇到群体案件,采取到用人单位现场开庭的办法;对符合简易程序的案件,实行“一步到庭”制度,即在立案时将受理通知、答辩通知、开庭通知等一次性送达双方当事人,提高办案效率;对家庭困难、法律知识缺乏的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

“三快”程序,有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对一些重大的、人数多的农民工欠薪案件,市仲裁院特别设立了“快立、快审、快裁”程序。今年8月7日,滁州某纺织企业职工代表赵某来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该公司支付667名职工两个月未发工资540余万元。市仲裁院办案人员接到申请后,认为此案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巨大,立即启动了协商和解程序,一方面对职工代表进行安抚,另一方面着手联系企业、核实案件情况。按照常规程序,案件应在60天内裁决结案,但是考虑到涉案人数众多、金额数量巨大,市仲裁院在人社部门指导之下,打破常规、简化程序,启动了快立快审快结程序。工作人员放弃了周末休息,前往企业调查取证,依法组成合议庭,于8月9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过3个小时审理,仲裁庭对此案依法作出裁决,裁决该公司支付726名职工两月工资合计540.56万元。从接到仲裁申请到作出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前后仅用了5天时间。这既让726名职工及时拿到了到法院申请执行程序的“通行证”,有力地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化解了集体群访隐患,维护了社会稳定。

1993年,我市成立滁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依法履行受理、裁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持企业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2014年9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市在市级仲裁办下设正科级建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启案件实体化办案步伐。仲裁院成立后,通过完善仲裁制度,提升工作效能,创新办案方法,优化服务举措,贯通了劳动者维权的“最后一公里”。截至8月10日,仅市直仲裁院就受理案件308件,较之去年同期上升超过60%。

文章来源:http://shipin.chuzhou.cn/2015/0601/2117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