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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推进“六五”普法 全面建设法治滁州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徐立全率省检查组来滁检查验收2011-2015年法治滁州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省司法厅厅长、依法治省办主任洪禹候率检查组在市实验中学检查验收“六五”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

省司法厅厅长、依法治省办主任洪禹候率检查组视察南谯区法治文化公园。

2011-2015年法治滁州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会现场。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徐立全率省检查组检查2011-2015年法治滁州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台账资料。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法之前提。2011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滁州市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滁州建设纲要》,以“法律六进”和“江淮普法行”为载体,以“法治创建”为平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加强法治滁州建设。特别是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突出抓“关键少数”,抓依法办事,抓“以案释法”,抓责任担当,依法治市水平明显提升。2014年,滁州市在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得分名列第一。天长市、来安县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全椒县、天长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有4个行政村(社区)进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行列,44个行政村被授予“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加强顶层设计。调整充实市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各县(市、区)、乡镇和村(社区)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各单位、各部门建立专门组织,一级抓一级,全面抓落实。去年底,市委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市两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今年8月13日,市委书记李明在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动“法律六进”和“江淮普法行”等普法活动。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推动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健全机制。制定《滁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出台《滁州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实施分工方案》,分解、量化目标任务,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建立考评机制,制定《“六五”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标准》,出台《“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纳入市直机关单位的目标绩效考核。健全保障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加强督察检查。人大、政协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和调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出工作建议书或工作督办书,指导、督促有关地方、部门改进工作,每年年底组织考核。在全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质量提升年”活动,组织“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推进基层和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今年7月份,成立5个检查组,完成了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全面考核验收。

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健全群众依法维权机制。建立以市委群众工作部为龙头的“五级”群众工作网络,下设“三中心”(信访联合接待中心、群众权益维护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群众诉求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创新信访机制,实施阳光信访,建设全市电子网络信访服务中心,覆盖全市县、乡两级400多个市县职能部门,实现全市信、访、网、电“一网联”。以“解决信访问题、完善长效机制”为主题,在市、县乡、村四级同步开展了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共入户走访13430余次,化解各类信访问题和矛盾隐患1432件。健全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机制,全市115个乡镇(街道)、1219个村(社区)已全面建成功能分区合理、运行机制完善、服务管理高效的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在全市实施“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以“社会矛盾化解年”为主线,集中力量解决涉及群众民生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每月5日定期召开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研究重大矛盾隐患化解措施。创新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市、县(市、区)均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全市建立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25个。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制定“警民联调”实施办法,在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基层派出所及信访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或人民调解窗口,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将疑难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霞客色纺债务危机及破产重整、宝利嘉企业经营危机等一批疑难复杂问题通过法院审理、依法执行等举措,得到妥善解决。

推进公正司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市中院、全椒县法院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拓宽公众参与司法渠道,选任26名市级人民监督员,推行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达86.3%。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援调访”对接机制,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保障更多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司法部吴爱英部长对滁州市法律援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国敬老文明号。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

深入开展主题宣传。组织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滁州”和“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部署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百场讲座。今年3月,市委举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专题报告会,组建6个专题辅导团,深入各县(市、区)进行专题宣讲。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纪念活动,组织了全市宪法法律知识电视大赛,按照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大型广场法治宣传活动。2011年以来,市县两级共举办法制宣传咨询活动570多场次,法治讲座250多场次,直接受众近百万人。

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健全法治宣传网络,实施“百千万”工程,成立100多人的普法讲师团,建立1000余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在基层培养“万名法律明白人”和“法制宣传辅导员”。建立党委常委会定期学法、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党政机关法治讲座制度,出台《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配备850名法制副校长,建立27个法治教育基地。围绕经济发展调结构、转方式和防范金融风险,组织“送法进百企”法治讲座和“百名律师解百难”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组织“三下乡”活动,在重要民俗节日“普法赶集”,开展送法下乡服务570多次,赠送法律图书、画册10万多册。

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搭建法治文化平台,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结合起来,全市建立县级法治文化广场20个、法治文化公园17个、法治文化长廊12个。组织创作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如《审鸭》、《瞎折腾》、《六五普法规划好》、《凤阳是个好地方》等,其中《审鸭》获全省文学作品创作一等奖。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以“唱响法治,共享和谐”为主题,举办广场夏季纳凉晚会,开展百场法治电影、百场法治演出进乡村活动,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让人们在休闲娱乐中受到法治教育和熏陶。2014年以来,全椒县“抓品牌抓示范”,加速推进法治文化景点景观建设,依托“农民文化园”建设,打造“农民法治文化园”亮点,在“全椒县廉洁文化教育基地”设计中添加法治文化元素,树立众多普法品牌。天长市充分挖掘天长深厚的文化资源,五年共投入500余万元,相继建成天长法治文化园,铜城、秦栏等5个镇级和汊涧长山村等26个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形成具有天长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深入开展“法治滁州”创建活动。市依法治市办印发了“法治滁州”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方案,建立了覆盖党政机关及各企事业单位的法治创建考核体系,制定了考评办法,深入推进“法治县(市、区)”、“法治机关”、“法治学校”、“法治基层单位”创建活动。出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推广定远县二龙回族乡中汤村“村务听证制度”等做法,大力推进农村“四民主、两公开”,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

健全决策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市委常委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的意见》,先后制定《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试行)》、《滁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和《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办法》,重大决策坚持公开、透明和法治原则。在滁州大唐电厂建设项目上,市委、市政府依法按程序申报,在环评过程中多渠道向社会公示、多途径听取民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坚持项目不核准不开工。市、县两级党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印发《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县、乡三级政府及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聘请法律顾问150多名。

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原则,将城管领域执法权下放至两区,建立“市级宏观统筹、区级全面负责、街道(社区)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新机制。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模式,成立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开展综合执法,在文化、农业、商务等领域成立了综合执法队伍,县级食药监、质监和工商部门合并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局。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立动态管理调整机制,做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行政审批项目由800余项缩减至130项,涉及收费项目由289项减少到102项。在全省率先制定《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编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运行流程图。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市级行政处罚项目由1500余项增加至近2500项。各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及执法公示制、评议制、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以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文明执法。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5/0928/1993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