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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心作崇埋“祸根” 锒铛入狱受严惩
本网讯社区干部本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个别社区干部却私心作祟,利用手中职权渔利,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假公济私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所得赃款13125.04元予以追缴。
经查,王某某在担任琅琊区清流办白云巷居委会主任、墩塘服务部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00年11月29日,安排墩塘服务部会计用单位资金为自己缴纳35155.2元养老金(其中,王某某个人应承担的7031.04元),由王某某签批后交墩塘服务部入账。另据查,1996年至2005年期间,王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墩塘服务部报销自家的固定电话费用共计6094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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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0/0331/1633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