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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诈骗“新农合” 构成犯罪入牢狱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的一项惠农政策,但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却借此契机、密谋诈骗。近日,来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新农合”医疗基金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8万元,苏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5万元,甄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3月至4月间,来安县新安镇个体医生丁某某利用该县参合人员岳某某等人的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户口本,后购买了伪造的南京军区总医院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假住院材料,伙同苏某某、甄某某等人六次到来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医疗费,共骗取医疗基金达5.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某、苏某某、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0/0311/159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