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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委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

滁州网讯 7月3日,市委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听取今年以来全市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我市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任务。会议强调,反腐败协调工作是我市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推进办案工作的有效平台。各成员单位要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新变化,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作配合,提升整体合力,不断提升我市反腐败协调工作水平。

市委书记、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李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玉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马军,副市长陆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严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光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加强反腐败协调,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是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内容。当前,滁州反腐败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个成员单位要看清形势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通过组织协调,各执纪执法机关、各有关部门统一行动、同心协力,综合运用教育、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会议要求,各个成员单位要按照中央关于从严管党治党的新部署,落实中央和省委反腐败工作新要求,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新变化,切实抓好反腐败协调工作。要推动反腐败协调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办案协作配合机制,建立追逃追赃信息报告制度,建立信息化协调沟通平台,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对领导批示的案件、重点案件和社会各界关注的典型案件,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跟踪协调、督导督办,确保办案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到责任单位、经办人、办理时间、办理效果“四明确”,确保协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要树立问题导向,注重在督导督办过程中发现问题,综合分析,群策群力,集聚智慧,推动问题顺利解决。同时,对制度执行不力的要强化问责追责。

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实际,提升整体合力,保障反腐败协调机制运转通畅、组织有力、协调到位。要突出重点。在严惩腐败上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决拔掉烂树,治好病树,做到有案必办、有腐必惩。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特别是要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懒政不为、胆大妄为、违规乱为和严重影响“三个发展”的违纪违法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四风”问题整治行动,严厉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形成有力震慑。要联合攻坚。各成员单位在严惩腐败案件中,要借助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这个机制和平台,发挥各部门的业务特长,联合攻坚,合力破解,提高查办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带有普遍性的违纪违法行为和反复发生问题的领域、行业的剖析研究,实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风气的综合效果。要履职尽责。要充分发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统筹整合相关资源,研究解决成员单位在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问题和协作配合中出现的重大争议、分歧,向市委报告反腐败工作重要情况并提出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协调领导小组部署要求,保证协调顺畅,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优质高效协同办案,不断提升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为协调“四个全面”、推动“三个发展”、冲刺第一方阵提供坚强保证。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5/0706/1449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