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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甫源:平凡中彰显本色

杨甫源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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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简介:杨甫源,全椒县人民法院法官,从事审判工作三十年来,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连续两次被评为全椒县“十佳政法干警”,荣获省、市“人民满意好法官”和“全省优秀法官”称号,2011年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

正文:

扎根基层 甘于奉献

从1985年进入法院工作至2008年担任执行局局长之前的22年间,杨甫源一直工作在基层人民法庭,无怨无悔,从大墅法庭到城东法庭,他走到哪里,汗水就洒到哪里。基层人民法庭远离县院,出勤到岗,院里鞭长莫及。然而,22年来他远离妻儿,以庭为家,尽职尽责,甘于奉献。2000年2月,大墅法庭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并荣记集体三等功。2002年4月调任城东法庭庭长,由于工作出色,城东法庭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全省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

以身作则  带头办案

2008年5月调任执行局长后,恰逢修改后的民诉法施行,执行案件象潮水般涌向法院,面对潮涌的案件,他的第一选择就是带头办案,以身示范。他为自己制订了一个办案目标,即每年执结案件数不少于其他同志60%。案件虽然是由立案庭随机分配,但只要是其他同志有疑难,他总是冲在最前头。涉诉信访、领导督办的案件他总是揽在自己手里。汤某与李某、张某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一案,汤某丈夫因交通事故死亡,法院判决李某、张某赔偿19万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两被告人外出打工一去不回,法院多方打听寻找被执行人均无结果,变卖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后仅兑付5万元,下余赔偿款没有着落。申请人不理解,到处上访。杨甫源到任后主动包保了此案,先是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再查询财产、做被执行人亲友工作,前后奔波不少于50次。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教育感动与法律威慑下,两被执行人主动与法院联系,要求解决此案。2009年3月,双方当事人当庭兑付了执行款,使这起信访老案圆满的划上了句号。杨甫源凭着这股韧劲和执着,潜移默化地感染了其他同志,大家加班加点工作。案件执结率、执行到位率成倍上升,平均结案时间较过去缩短了三分之一,当事人信访率大幅下降。2008-2012年度,执行工作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基层法院的绩效考核中,连续五年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连续四年被省高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

锐意改革  勇争第一

“墨守成规的结果,只能是疲于应付”这是他出现频率最高的一句话。在执行局工作期间,面对重复查询造成的资源、人力浪费,他果敢提出“集中查询制度”,试行半年后,取得较好的效果,节约了人力、物力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了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他从执行管理入手,建立“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全面实行“执行流程管理”、“执行公开告知”、建立 “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执行旬报制度”等一系列举措。他还善于同被执行人斗智、斗勇、斗法,总结出“快、盯、碰、疏”执行四字诀,针对不同案件、不同被执行人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这些管理经验受到省、市法院领导的肯定,被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交流会上介绍。2011年任全椒法院政治处主任以来,他积极寻求能够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方,出色完成院党组和上级党委交办的任务,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官队伍,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13年,所属9个党支部全部被县直机关工委授予“示范化党支部”,一个党支部被县委评为“优秀服务型党组织”。 

忠于操守  廉洁自律

“做一名不受污染的法官”是杨甫源的追求。他常跟干警讲:我们要管住自己。吃别人的嘴软,拿别人的手软,别人给你500元,是要买你一世的清名。平时,他对自己约法三章,一不徇私情,二不收财物,三不惧权势。做到嘴不馋,手不伸,心不贪。遇到一些送礼、请吃的当事人,都被他一一谢绝了。时间长了,许多当事人只要听到是他承办的案件都不敢乱来。在约束自己的同时,他不忘带好队伍,为了杜绝执行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院党组的全力支持下实施了“四个分离”机制,即: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分离、异议审查与执行机构分离、执行机构与中介机构分离、执行人员和执行款物分离。为确保执行干警廉洁执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15/0702/1439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