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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生人口一律实名登记

记者日前从市人口计生委获悉,我市卫生、计生、公安、统计等四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加强对新出生人口登记的管理。新规定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出生人口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同时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实行这项新规定,旨在提高我市新生人口出生登记管理水平,准确掌握出生人口信息并实现出生人口信息多部门共享,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长效机制。

背景:出生人口统计监测需完善

据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新生人口实行实名登记主要是要提高新生人口统计信息准确性,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当前,包括我市在内的一些地方新生人口统计信息监测不完备,人口结构矛盾突出表现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即在新生人口中男性人数比女性偏多。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正常值应该介于103至107之间,而我市近几年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偏高,目前我市的出生人口性别仍高于正常值,为118.6。鉴于此,对新生人口实行实名登记势在必行。

实施:违法生育者将无处遁形

“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市卫生、人口计生、公安和统计等四部门将各司其职,采取措施落实新生人口实名登记的新规定,让违法生育者无处遁形。”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市各级助产服务机构今后将规范孕妇入院和新生儿出生登记。接生单位查验孕妇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登记孕产妇及其配偶的真实信息。对没有或不愿提供信息的,接生单位要向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通报。妇幼保健机构在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时,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确保信息记录的准确和完整。公安部门在办理出生人口户籍登记时,要核查相关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生殖保健服务证、《准生证》或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的,及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同时,卫生、计生、公安、统计等四部门建立出生人口信息双向反馈和会商等制度,并强化督查,对虚报、瞒报、拒报、篡改出生人口信息等行为严厉查处。

文章来源:http://www.chuzhou.cn/2009/1209/14344.shtml